陕西要求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移交承接工作
陕西要求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移交承接工作近日,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应急管理厅、消防救援总队三部门下发通知,要求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移交承接工作。在移交承接期间,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做好相关档案的清理工作,逐一登记造册,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监督管理,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封存或移交。
对于通过消防设计审核且项目正在施工的,消防救援机构应将项目名单和审核意见移交承接部门。消防救援机构在职能移交时,应将消防救援机构相关信息系统、所属专家库、专家机构相关信息同时移交同级承接部门。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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